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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征集涉黑团伙违法犯罪线索!最高奖励2万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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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记者:刘迅

编辑:常明明  责编:卢冀明

11月4日,记者从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获悉,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近期成功打掉了以陆洪恩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,目前正在公开征集其违法犯罪线索

据介绍,在北戴河新区警方目前已将陆洪恩(绰号:三毛)、陆洪亮(绰号:大毛)、陆洪胜(绰号:二毛)、陆洪新(绰号:四毛)、孟广荣、陆丽梅、王东、陆学世(绰号:大胖)、李鹏飞(绰号:鹏飞)、姜志(绰号:小姜)、徐兆伟(绰号:大龙)、陆洪学、王海忠、朱孔全(绰号:杨杨)、曲占东(绰号:小东)、汪金龙(绰号:金龙)、刘旭(绰号:小旭)等20余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。

经查,以陆洪恩为首的涉黑团伙长期盘踞于我市北戴河新区、昌黎县县城东一带,把持北戴河新区薛营村基层政权、垄断海边码头等项目,大肆敛财,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、强迫交易、故意伤害、敲诈勒索、诈骗、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,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,影响极为恶劣。

自11月4日起,凡是遭受这一犯罪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或者相关知情人,请通过电话、信件、邮件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揭发、检举,提供违法犯罪线索,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。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的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。对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、被害人、证人及其亲属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。对于检举、揭发这一犯罪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属实的,或者提供侦破相关案件的重要线索、证据并经查属实的,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2000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。

凡曾参与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,应认清形势,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,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,争取宽大处理。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,将依法予以从轻、减轻或免于处罚。

对知情不报,故意包庇、纵容、袒护违法犯罪,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、帮助藏匿、毁灭、伪造犯罪证据、订立攻守同盟或妨碍证人作证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。

凡是窝藏、转移或者以其他方式掩饰、隐瞒这一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所得、收益、涉案资产的,应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,主动上缴涉案资金和收益。对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收益、涉案资产的人员,一经查实,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。

北戴河新区警方提醒:

包庇和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,充当“保护伞”的相关人员,要认清形势,主动到案,争取宽大处理。



01.举报电话:

0335-3592110

13333336804(王警官)

19333509652(杨警官)



02.举报邮箱:

bdhxq411zhuanan@163.com



03.来信地址:

秦皇岛市公安局北戴河新区分局扫黑办(北戴河新区南戴河胜利路16号)  


附:犯罪嫌疑人信息

 

1、陆洪恩,男,汉族,1970年9月28日出生。

2、陆洪亮,男,汉族,1957年7月7日出生。

3、陆洪胜,男,汉族,1962年7月28日出生。


4、陆洪新,男,汉族,1969年2月1日出生。

5、孟广荣,女,汉族,1968年11月22日出生。

6、陆丽梅,女,汉族,1990年12月30日出生。 

7、王东,男,汉族,1980年5月18日出生。

8、陆学世,男,汉族,1982年4月28日出生。

9、李鹏飞,男,汉族,1989年6月4日出生。

10、姜志,男,汉族,1983年7月14日出生。

11、徐兆伟,男,汉族,1989年11月5日出生。

12、陆洪学,男,汉族,1956年3月29日出生。

 

13、王海忠,男,汉族,1967年3月13日出生。

14、朱孔全,男,汉族,1984年2月1日出生。

15、曲占东,男,汉族,1989年12月1日出生。 

 

16、汪金龙,男,汉族,1980年1月8日出生。

17、刘旭,男,汉族,1990年8月11日出生。



图片由北戴河新区公安分局提供

部分内容来源:北戴河新区公安

统筹:田哲轶 赵力楠

监审:王勍
终审:何义安 周岩 赵明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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